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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消費者的立場,angel絕對是狠角色,不吃一點虧,總之呢,angel對我
遇到的機車設計師,感到很火,一直教我要怎麼說怎麼說,先說我公婆很不滿
意,然後再說他工程delay兩個禮拜,房租要找誰要?若他還敢機車,就說找蘋
果讓他出名。

招招都狠,沒一招我用得出來的,不過他帶給我很大的啟示是:現場我明明
就不爽,為何我都不敢表達?任他對我欺凌踐踏?他現場把設計師基本該做的
,誇大成全世界只有他會這麼做(如注意電路配置),還說他很後悔接我case。
現在想來自己根本是任人踐踏,我到底為什麼不表達我的不爽?要扣他錢還一
直跟他道歉說對不起。

我覺得我真的是有病,只敢事後犯滴估,消極抵制,其實我要的不是這樣,
不滿就要表達,我不欺人,但我也不肯被欺。

有事沒事就要來想一下這件事,看能不能勇敢一點,拿設計師這件事當練習。
我覺得我很ㄋㄠ,要講什麼透過email跟簡訊我敢講,當面我就不敢。工班已經
跟我證明這設計師的確是機車人了,跟機車人講理講感情是緣木求魚啊!

呼,對我來說,這真的是很難踏出的一步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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