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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裡使用彭婉如基金會家事管理服務已經一年多囉,一直都是兩週一次,最近
算是助人的原因改成一週一次,雖然是「助人」但小P還是碎念了一下,質疑
「我們家根本不需要這麼乾淨」,要我叫阿姨某些事不用每週做,再找其他事
情給阿姨做,如幫忙照顧小孩一類的。

我心頭冒出很多問號,「不需要這麼乾淨」?好難懂啊,雖然我有聽小P的吩咐
跟阿姨說其中一間廁所(沒拿來洗澡)不用每次洗,可是阿姨說不行耶,還是要
洗才會乾淨....

某天,我終於解決我的大疑惑。

那天我終於悲憤的受不了家裡太髒亂,勝過我的懶病,趁小P帶兩小去放風的半小
時,把全家吸一次再用3M魔布拖把拖一次,雖然家裡還是亂,但至少不髒,腳踩
起來也不會有黏膩黑黑的髒腳丫~心情舒適多了。

等小P回來,我帶著半邀功的心態問他:「我吸過拖過了喔,感覺出來了嗎?」
小P:「完全沒感覺.........」
喵路(蹦蹦跳腳中):「你說什麼???差那麼多你感覺不出來?」
小P:「你要我仔細看的話,我只看得出大的紙屑不見了........」
喵路(心灰意冷):「那你的腳難道感覺不出來,不會髒得又黑又黏嗎?」
小P:「不會啊,一點感覺也沒有。」

喵的勒!難怪你會說家裡不用那麼乾淨!因為你的標準跟我的標準完全不同啊!!
只看得到直徑2公分以上的垃圾,小於5mm的要用放大鏡,小於1mm的要用顯微鏡~
這種無感,近視千度以上只是藉口吧 Orz
而我不只通通看得到,連看不到的,我腳底皮膚會告訴我~
我雖不愛髒亂,但我因為很懶可以忍,而小P卻是多髒亂都一點感覺都沒有........
而家庭整潔這種事,本來就是要以比較高標準的人為標準啊~
所以我認為一週掃一次是非常好,阿姨每次離開後我都因家裡整潔乾淨而開心~
更不用說家裡有兩個小小孩,其中一個馬上要地上爬。
判決:3:1,小P敗訴。

如果小P還要再上訴,請諸君下篇看我如何闡述理由,必能讓小P心服口也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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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為了要拍親子寫真,上了基本底妝後,又辛勤的上藍色眼影跟睫毛膏,
弄好後跑到小P面前問他:「你看我的臉跟平常有什麼不同?」
小P認真端詳:「ㄣ.......好像有化妝。」
喵路:「你仔細看我的眼睛!」還閉起來方便他觀察。
小P凝聚焦點左右細看:「ㄣ........有什麼差別?看不出來耶........」
孺子不可教也!你沒看到藍色眼影嗎!!那‧麼‧明‧顯!!

總之這種例子實在太多了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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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au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